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想成為百萬人群中的焦點嗎? 想成為創作MV大導演嗎??

台中市政府邀請你 一同參加創意MV大賽,任意發揮創意想像,把你最想呈現的台中樣貌表現出來,還有10萬元獎金等你來拿!!

以台中市的人、事、物為拍攝元素,自行搭配音樂,製作出描寫     台中人文特色、地景藝術、城市風光…等內容之六分鐘以內之MV短片,製作素材及方式不限,可以劇情、動畫…等方式呈現。
拍攝內容需與台中市相關,並搭配歌曲、配樂、音樂進行製作,音樂曲風、歌曲可自行選擇,但須取得該音樂之重製權利並取得同意書、授權書。

活動時間:
收件期間:06/01(日)-08/15(五) (收件日期以郵戳為憑)
評選期間:初選:08/21(四)-08/31(日)
初選公告入圍20部作品:09/03(三)
決選會議:09/10(三)
決選公告:09/11(四)將公告於網站及報紙媒體。
網路人氣獎投票:09/03(三)-09/19(五)
網路最佳人氣獎公告:09/22(一) 將公告於網站。
頒獎典禮:09/27(六)


報名資格:
不分年齡、性別、族群、國籍,只要你愛影像、愛創作,就趕緊來報名參加,最高獎金10萬元等你來拿!!

報名方式:
Step 1.
     參賽者填具主辦單位制定之以下表格(如本活動簡章之附件):
     「2008台中MV創意大賽 報名表暨智慧財產權聲明書」。
     「作品創意說明書」。
     「2008台中MV創意大賽 團體報名授權代表同意書」。
     「2008台中MV創意大賽 音樂使用授權書」。
Step 2.
     將作品以DVD or VCD格式燒錄於光碟中,並請複製六片。
Step 3.
     請參賽者將作品與以上表格,寄至:
     台北縣板橋市萬板路182號1樓
     「台中MV創意影片大賽 執行小組收」。


作品規格:
1.  片長:6分鐘以內,請以DVD or VCD格式燒錄於光碟中,並請複製成六片光碟繳交。
2.  拍攝器材、拍攝型態、製作方式均不限。
3.  請繳交500字內作品創作說明。
4.  參賽作品之畫面均需配上「作品名稱」、「歌詞字幕」、「製作者(團隊)名單」等字幕。


注意:投稿作品請自行剪輯轉檔為符合NTSC系統標準之數位格式 (一式六份;  每片光碟片上請註明:作品名稱、作者或製作團隊),燒錄為標準 DVD或VCD光碟,必須可供電腦及一般家用光碟機播放。
詳細說明,請參閱活動簡章

評選方式:
1. 為突顯台中地區人文、地理等特色,評比項目中特列「地方風格」。
2. 活動評審委員由參賽作品中初審選出優良之入圍作品20部,於活動網站中票選最佳人氣獎,票數最高即可獲得PSP遊戲機一台;參與投票之網友,也將有機會獲得PSP遊戲機一台。

影片評比項目
腳本創意25%        視覺設計15%        剪輯特效15%      
編曲技術15%        地方風格30%        總分100%

◎本活動鼓勵參賽者音樂創作,凡自行創作音樂參加比賽者,評審得以加分。
◎參賽者若使用他人音樂者,需獲得音樂所有權者之授權(重製權)。
◎若參賽者無法取得音樂授權,主辦單位提供16首已取得重製權之歌曲,以供參賽者使用。
◎本活動得獎MV作品,需提供給主辦單位(台中市)無償做為城市宣傳等公益用途。

相關活動網頁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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